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朱华荣 张万青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2日
近期,创意H5作品《脱贫路上有我护航——纪委邀您来监督》在“清廉赣州QLGZ”、“赣州发布”、客家新闻网等微信公众号和网络走红,形象生动地通报了2018年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网友77万余人次点击浏览。像这样纪检监察机关线下“拍蝇”并在媒体网络通报曝光、广大群众和网友线上围观、拍掌的景象,在全市成为常态。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与群众零距离。全面推行监委派出监察机构向乡镇(街道)延伸,同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乡镇纪委“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基本实现,“有作为”取得新进展,全市乡镇纪委连续两年实现立案全覆盖,平均每个乡镇立案3件。
一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8年,定南县鹅公镇规划所、项目办原负责人何源挪用“两不愁、三保障”项目奖补资金和农村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共计167.97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定南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何源有期徒刑5年。
这是网上公开的我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典型案例。
市纪委监委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和扶贫项目质量监管失职失责问题。
强化精准监督,深入排查问题。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单独登记、优先办理。对2017年以来3901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建立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主管部门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在全市推行建立“村务监督微信群”、“村务公开微信群”,打造指尖上的监督平台。
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加强直查督办力度。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发现问题不整改、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既问主体责任,又问监督责任,还问监管责任。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405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33起4497人,纪律处分813人。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8年,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9人。
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市县扫黑除恶执纪监察组,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联点包案、提级交叉办案机制。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发动群众“找”线索、开展巡察、深挖细查公检法近年查处或判决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等方式,深挖彻查“保护伞”。
结合基层反腐“拍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行业垄断、采砂采石等行业以及黑社会性质案件背后“保护伞”。对南康区“肉霸”、龙南县“气霸”等背后“保护伞”进行了审查调查。
重拳整治“四风”问题
近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成为通报曝光的高频词。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的决心和努力。
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市纪委监委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意见》。2018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5起,处理686人,纪律处分364人,通报曝光255起371人,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重拳整治作风“顽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全省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对“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亮剑”,促进改作风、提效率、敢担当。全市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403起2518人;同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干部澄清正名57起,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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