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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发展再迎利好 国企拖欠账款“限期清零”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本报记者 杜雨萌
 
  继高层定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动摇后,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昨日,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即将开展的专项清欠活动,是近期中央出台一系列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减轻民营企业发展负担、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的举措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壮大的高度重视。当前,在民营企业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拖欠账款现象显然更加恶化了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资金成本。
 
  “通过开展专项清欠行动,无疑会有效盘活民营企业资金,加快民企资金周转,有利于其缓解融资压力,进一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刘兴国如是说。
 
  会议明确,本次专项清欠活动由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部门要介入。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严禁发生新的欠款。清欠情况要在明年春节前向国务院报告。
 
  “客观地说,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财务危机,不单是因为市场低迷、政策高压所导致的,许多民营企业在市场融资环境较好时的盲目扩张,也是造成当前运维资金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在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看来,伴随着近期一系列金融政策的支持,民营企业更应该有策略、有章法的制定发展战略,使经营健康化、专业化,而不是单纯盲目的追逐热点,只有在低迷的市场中实现稳健经营,才能有机会享受到政策的福利,并在“春天”来临时走上高品质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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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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