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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季报延期披露 中毅达信披违规两年“三进宫”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5月10日,中毅达公告称其近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值得关注的是,就在4月中旬,中毅达因虚增利润等违规行为收到行政处罚。这意味着2016年至今,中毅达已被证监会三次立案调查。
 
  两年三次遭立案调查
 
  早在2016年11月,中毅达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此后历时一年多时间的调查,中毅达于2018年1月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年4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2015年7月至9月,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三季报涉嫌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涉嫌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证监会决定对中毅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3-20万元罚款。
 
  不过,2018年3月,中毅达又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紧接着,2018年5月公司再度收到《调查通知书》,证监会称:“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也就是说,从2016年以来,中毅达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已是“三进宫”。
 
  律师:信披存在系统性问题
 
  “中毅达在最近几年多的时间里,三次被立案调查,一次被行政处罚,这种情况在中国证券市场比较少见,这说明该公司并非仅仅是偶发性的存在信息披露问题,而是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系统性的问题,投资者需要注意并且重视相关风险。”昨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证监会针对中毅达第一次立案调查已出具调查结论,认定中毅达在2015年三季报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该期间内未全部清仓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将 姓 名 和 电 话 发 至 邮 箱 dz-zqwqe@126.com参与诉讼索赔。如果将来,证监会第二次立案调查、第三次立案调查结论落地,可索赔投资者范围还将扩大。
 
  关于今年3月、5月的两次立案调查,有市场人士认为调查或与本次年报、季报延期有关。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年报预告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将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亏损数额暂时无法确定,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却是公司由于失信,导致公司流动性无法补充。
 
  4月21日,中毅达披露2017年年报和今年一季报“难产”的消息。“原定于4月28日披露年报及一季报,但因原会计事务所的变更,导致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事务所进场时间较晚;原财务总监不够尽职尽责,导致财务部门未达要求,造成下属公司在审计过程中不配合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另外,针对财报的“迟到”,中毅达还表示,报告完成时间和公告时间相差较短,董监事和审计单位沟通不够充分,同时部分董监事不恪尽职守,不重视2017年报及2018年一季报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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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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