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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去担保化 欲引入保险机制

来源:财新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针对中国P2P热度未减、乱象横生的现状,监管层到底需要做些什么、如何确定门槛、如何控制风险,争论在继续。牛光摄

 

    随着监管层不断强化网络借贷平台(下称P2P平台)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的性质,各界人士对P2P平台“去担保化”的讨论越来越多。据财新记者了解,7月10日下午,此前央行牵头组建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一场内部研讨会,讨论将保险机制引入P2P平台风险保障体系的可行性。

 

  目前P2P平台采用的风险保障形式大多为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建立风险准备金、平台承诺回购、担保公司再担保、债权转让、不良资产包处置等方式。目前被使用最广泛的即为担保模式及风险准备金模式。

  “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伪担保泛滥和大量超额担保的现象,担保模式下的P2P平台仍面临较大的风险,而风险准备金模式的保障范围也及其有限。”不少P2P平台负责人均有此共识。较早使用担保模式的陆金所也在前段时间对外表示,将逐渐实现“去担保化”。

  P2P平台都在探讨、寻求更有效合理的风险保障形式,其中有一些尝试引入保险机制,比如北京财路通已与民安财险、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目前的合作属于平台投保了信用保险,当借款人出险逾期时,先由平台的风险准备金进行垫付,同时平台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公司核查之后进行理赔,理赔资金归集至风险准备金账户。之后由平台进行催收等贷后管理,将追回的欠款返还给保险公司。”财路通的负责人介绍。

  其中民安财险、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引入了风险共保机制,按照合同规定比例来分担赔付金额。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财路通的这番尝试类似平台投保了责任保险,与平台引入担保机制的性质类似,而非对每一笔借款投保贷款信用保险。保险公司事先需要核查评估的是平台的业务系统、信用评级体系以及风控系统,对其交易过程进行监控。但不需要对每一个借款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搜集。

  “目前国内保险产品中涉及到贷款信用保险领域的主要还是针对法人,对个人目前还做不到,即针对个人贷款的信用保险产品还远未出现。”一位财险公司负责人指出。

  “我们考虑了多种风险保障方案,比如希望建立小贷公司的债权回购结合借款人的保证保险的方式,或者投资人通过互助保险的形式来保障投资回报和实现风险防范等。”陆金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P2P平台更想引入保险机制的形式是借款人作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即投资人购买保证保险,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违约时,投资人可向保险公司理赔,弥补损失。

  但目前保险公司对该项保险产品的态度较为谨慎。“由于缺乏对借款人信用数据的积累,保险公司相对审慎,开发类似保险产品时趋于保守,开办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很少。”一位财险公司人士指出。

  据了解,目前能提供类似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有阳光财险、浙商财险及两家区域性财险公司,而目前费率普遍较高。“有的保险公司费率甚至超过了40%,这对借款人来说融资成本就太高了。”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与会的一些P2P平台负责人表示,愿意向保险公司开放更多的信用贷款数据,以便保险公司积累数据、开发产品、降低价格。

  “P2P平台引入保险机制,是否又会提高投资人实现刚性兑付的预期?”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担忧。对此,另一位监管层人士指出,保险机制的引入应该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方式,而不是平台强制性所为,“可以由投资人自由选择是否投保,或者已为自己购买保证保险的借款人与未买保险的借款人,之间贷款利率定价应该有所差别,让投资人自己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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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新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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