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银行 >> 正文内容

人民币账户限制放宽

来源:新快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2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2月11日宣布“优化”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包括放宽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允许香港及海外企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银行可展开人民币融资及贷款,企业开设人民币账户限制也得以放宽。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昨天向全香港银行发出通函,称香港企业和银行可以“新的原则”展开人民币业务。这一新原则并不涉及内地任何制度的更改,纯粹在香港现有框架下调整。香港将容许非内地的各类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同时所筹集的资金可以自由投资,甚至借出作为贷款。发债的企业可以在港开立专项的人民币户口。

  金管局也允许涉及人民币计价的货物及服务买卖的企业,在港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以便利其在境外自由运用手中的人民币资金。不过,涉及与内地贸易的企业要开设人民币户口作结算和支付,则仍需要由内地当局及银行决定。不涉及内地的跨境贸易,如东盟等地的企业则不受此限。

  陈德霖表示,只要这些资金停留在香港,不涉及回流内地,各类企业可以自由应用这些人民币资金。香港银行也可以将这些人民币资金用作融资和贷款。他相信,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深化及优化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提高人民币业务量及需求,发展空间很大。

  金管局表示,虽然在港的人民币存款只600多亿元,但如果算上在港发债的金额则将达920多亿元。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内地也在安排,逐步放宽人民币贸易结算的企业名单及试点区域。

分享:

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