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在2008年特大冰灾抢险过程中,因连续奋战,双腿遭受寒冷侵蚀,他不得不截肢以保住生命。然而当他手术后寻求工伤认定时,却屡屡碰壁。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李平根双腿受伤属于工伤。
据了解,李平根原为宁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08年宁都遭遇特大冰灾,他被公司指派到抢险一线进行供电设备的抢修。由于工作环境极度恶劣,他的双腿遭受寒冷侵蚀,为保住生命,他的右大腿不得不进行截肢手术。手术后,李平根于2011年5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未被同意。李平根之后又向相关部门提请复议,同时递交了相关司法鉴定结果,但仍无功而返。
2011年10月,李平根向宁都县人民法院起诉。经受理后,宁都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相关部门对于李平根的工伤认定为错误,并责令其作出正确的工伤认定书。(胡华勇 实习生吴昊 特约记者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