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我遇到一件事,一直想不通,对方只是与电动车相撞,就吵着说她的手指受伤了,向我索要9000元钱私了。”1月6日,市民杨女士向记者述说了自己的烦恼。杨女士怀疑她的女儿遭遇了“碰瓷”。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17岁的女儿在一家医院实习。1月3日晚0时20分许,女儿下夜班骑电动车回家时与一名年轻女子相撞,女儿和那名被撞的年轻女子都倒在了地上。随后,路旁围过来4名青年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指着倒地女子的手大声问道:“你把人撞了,你说怎么办?”女儿在害怕中赶紧拨打110报警,并打电话给杨女士。派出所的民警拍照取证后,将案件移交给了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当晚,杨女士陪着被撞的年轻女子去医院拍片,查看这名女子伤势究竟如何,不料刚拍完片年轻女子就消失了。
1月4日,当杨女士来到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科时,被撞的年轻女子已经携带好自己在其他医院拍好的X光片,并以手指骨折为由,要求杨女士赔偿医疗等费用9000元。杨女士认为,被撞女子手指骨折应该是陈旧性伤病,并不是被撞导致的,她怀疑年轻女子和围观的4名男子为“碰瓷”团伙。
1月6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对方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已经将此事认定为交通事故正协商处理。如果杨女士认为年轻女子为“碰瓷”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认为对方索赔过高,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记者刘善盛 实习生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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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支招如何防“碰瓷”
1月6日,就杨女士遇到的疑问,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科的胡姓警官给记者介绍了交通事故中“碰瓷”现象。
据介绍,“碰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碰瓷”者选择目标大多数为高档车辆。由于中高档车辆驾驶人经济基础较好,大多会抱有破财消灾的心理。“碰瓷”嫌疑人身体局部大多存在陈旧性骨折等受伤情况,事发后即提出私了,并提出去医院进行X光拍片检查,故驾驶人极易被蒙骗。“碰瓷”有时会针对交通违法者。有些“碰瓷”者对交通法规有所了解,会选择有违法情况的车辆作为“碰瓷”对象。由于违法驾车人违法在先,怕罚款及扣分,不愿意报警,只得“私了”,让碰瓷人狠狠地“宰”一刀。
对于如何防止“碰瓷”,胡警官认为,首先市民开车别违法。其次,事故发生后别怕叫警察。他说,在生活中,一旦遇到类似有人故意用身体来撞车的事故,不要惊慌,可拨打110报警,让民警来评判责任和处理赔偿事宜,那样,骗子就不容易得逞了。(记者刘善盛 实习生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