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祖父母状告孙子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终于唤回双方亲情,被告当庭支付给两原告赔偿款6.54万元。
原告刘某与胡某均为八旬老人,其子于今年2月24日在福建务工时因工伤死亡,共获得赔偿款72万元,该款一直由刘某的孙子小刘保管。刘某与胡某曾多次要求小刘支付他们应得份额,但遭到拒绝。一怒之下,刘某与胡某将孙子小刘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小刘支付他们27.2万元。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关系的特殊性,对双方当事人打出“亲情牌”,仅用10天时间就化解了这一家庭矛盾,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小刘当庭支付给两原告赔偿款6.54万元,并主动承担了本案诉讼费用。庭审结束后,被告小刘表示,会代替父亲对两位老人尽生养死葬的义务。(郭洪生 陈梦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