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10月31日,记者从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今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尤其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介绍,为切实组织好此次专项行动,交警部门每月都将组织多次集中统一行动,通过联勤巡逻管控等措施,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4种重点违法行为加强监管,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我市将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分时段、分路段开展测速,严查严管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并对限速标志标线全面进行排查,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同时根据客车通行辖区道路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巡逻检查的力度,坚决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超员客车,交警部门将责成客运公司、车主在当地及时租赁转运车辆转运超载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不消除超员违法行为的绝不放行。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严格依法扣留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另外,我市还将继续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重点加强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提醒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对疲劳驾驶易发时段,要采取警车带道的方式,引导长途客运车辆驶入停车休息区,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据了解,客运车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我市交警部门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将坚决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本次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还将建立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对于连续两次发生“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将取消其春运营运资格。(陈裕福 见习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