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31日
近日,章贡区工商局接到市民谢女士电话投诉,称某超市谎称商品打折误导消费,经调查,原来是商家在标注折后价的商品标签上未注明“已打折”字样引起了消费者误会。最终,双方同意由商家在现已打折的基础上再按9折补还差价给消费者。
10月26日,谢女士手机收到某超市发来短信,短信内容是:为庆祝该超市成立10周年,超市特举办购物优惠活动,凡26日晚7时至10时,在该超市购买商品全场8.8折,液态奶、粮9折,油9.5折优惠。谢女士看到信息后即到该超市购买了两箱液态奶,结账后查看购物小票,发现超市未按打折优惠收费,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了解到,原来该超市液态奶、米、油的标签价已经按优惠价打过折,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在商品标签上注明已打折字样使消费者产生了误会。(柏晓婷 记者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