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主动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为财务工作“把脉”,严格经费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提高经费管理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深入推进法院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市财政、审计部门的有效督导下,该院对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财政、审计部门的意见、建议,总结吸取“鄱阳资金安全重大案件”经验教训,从财务手续、原始单据、科目使用、凭证装订、印章管理、密码使用等细节问题入手,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开展梳理排查,整改不足之处,有效确保了该院各项资金管理安全,促进了该院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得到了各级财政及审计部门的认可和肯定,该院还多次被市财政局评为“国库集中支付先进单位”。(唐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