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龙南一老汉助友“安乐死”获刑
属“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成庭审争辩焦点
○张日桥 记者余书福
2010年11月3日,本报刊登了时年70岁的钟老汉,应朋友曾某帮忙“收尸”的要求,用土将曾某填埋,结果死者曾某的亲属报案,钟老汉被龙南警方抓获的报道。日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老汉“收尸”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对钟老汉“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
■案件回放
帮朋友“收尸”被抓
家住龙南县桃江乡水西坝村的钟老汉,因卖草药与年龄相仿的曾某交往甚密,成了好友。曾某因长年受病痛折磨,多次向钟老汉流露出自杀念头。2010年10月19日上午,曾某又一次来到钟老汉家中,称自己已将墓穴挖好,并已买好了安眠药准备自杀,请求钟老汉在其服安眠药后,用土将其填埋。看到好友曾某受尽病痛折磨,钟老汉答应帮其“收尸”。10月19日下午3时许,钟老汉来到曾某的墓穴,看见曾某平躺在墓穴里,叫了几声见没有应答,以为曾某已经死去,便用泥土将其掩埋。10月26日,龙南警方接到曾某家属报案,称曾某失踪多日,请求公安机关寻找下落。经查,龙南警方了解到事情经过后,于10月29日将钟老汉抓获。
■法院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2年
钟老汉被警方抓获后,死者曾某系自杀还是他杀,钟家和曾家的亲属各执一词。龙南县公安局法医的最后尸检结论显示,死者曾某眼睑有充血,心肺表面也有出血,系窒息死亡。
为此,在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钟老汉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成为庭审争辩的焦点。在法庭上,公诉方指控认为,钟老汉在没有确认曾某已死亡的情况下便填土将曾某掩埋,致曾某窒息死亡,其行为涉嫌间接故意杀人。但钟老汉的代理辩护人则认为,曾某生前曾多次透露想自杀的想法,钟老汉并没有杀人动机。
法庭之外,死者曾某的儿子认为,父亲窒息而死后,不但要进行尸检,还要重新火化,难以得到安息。钟老汉的堂弟却认为,堂哥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因为他对曾某患病表示同情,最后才做出这种荒唐事,不属于故意杀人。最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钟老汉“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