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
现年46岁的邱某为讨男友欢心谎称自己怀孕,最后为圆谎竟心生歹念拐骗男婴“以假乱真”。记者近日获悉,章贡区人民法院已对被告人邱某拐骗男婴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今年1月4日中午,被告人邱某和往常一样到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黄龙新村刘某、温某租住的房屋内吃饭。因刘某外出上班,家中除温某外,还有刘某的胞姐刘某玲以及刘某出生39天的儿子刘某某。席间,邱某提出要喝酒,并拿出其事先准备好的米酒与温某及刘某玲一起喝,不久,温某及刘某玲感觉头晕分别回到房间睡觉。随后,邱某偷偷将刘某某抱走,向其男友钟某谎称刘某某系自己和其所生育的,并交给其养育。2月23日,公安民警在赣州市八一四大道赣南贸易广场将被害人刘某某安全解救。(记者刘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