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记者5月24日从有关部门获悉,2011年赣州市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8月31日前未办理年审者,将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据悉,凡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均在资格认证范围之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居住的上述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待遇证在5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凡是未按时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的退休人员,从2011年9月起社保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按规定办理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养老金并予以补发。异地居住的企事业退休人员也应在上述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待遇证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县(区)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并于8月31日前将加盖了协助认证机构公章的认证表寄回市社保局。(刘红中 记者喻晓佩 见习记者朱国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