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五因素决定震灾程度
○胡萍 记者罗珺
据市防震减灾局专家介绍,除了地震强度外,决定震灾大小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
强度和震源深浅
尽管地震强度广为人知,但一般用烈度来衡量地震造成建筑物破坏和人员生命财产损失。1987年赣州市寻乌县发生强度5.5级地震,尽管强度不大,但震源深仅28公里,烈度达8度,所以造成极大破坏性。今年2月20日的新西兰地震被称为该国80年来最强地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震源极浅,主震震源深度仅有6公里,烈度超过了10度。震源越浅,地震造成的破坏程度越大。
震中区域繁荣程度
地震灾害程度与震中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密度成正比。在沙漠和海洋发生强烈地震,常常构不成灾害;在地广人稀地区发生强烈地震,损失也不一定严重,如2001年11月14日,新疆昆仑山8.1级强震,无一人伤亡。而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即使发生中震,也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如2005年11月26日九江、瑞昌5.7级地震,赣、鄂、皖100万人受灾,13人死亡,8000多人受伤,紧急转移安置60万人,避险300万人。
建筑物抗震能力
1966年3月22日河北省邢台地区发生7.2级强烈地震,因房屋抗震能力差,房屋遭严重破坏或全部倒塌的达500万间,造成8064人死亡,8451人受伤。惨重的损失使邢台人民提高了防震意识,在恢复重建时,城乡建筑从规划设计到具体施工,全部考虑了抗震因素。15年后的1981年,同属邢台地区的宁晋县再次发生6.1级地震,结果无房屋倒塌,无人员死亡。
是否作出预报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成功预报了1975年辽宁海城7.3级地震、1976年云南龙陵7.4级地震、1976年四川松潘7.2级地震、1995年云南孟连7.3级地震等24次地震。及时做出预报,可以把灾害减到最低程度。如1975年2月4日辽宁海城7.3级地震前,由于作出了成功预报,并采取了积极的防震措施,故直接死亡人数大大降低,如果这次大震震前无预报,预测人员伤亡将极大超过实际死亡人数。
群众防震能力及震后救灾措施
地震伤亡程度也取决于群众的防灾能力,防灾能力和伤亡程度成反比。如1994年台湾海峡南部7.3级地震,地震对台湾没有造成直接伤亡,但汕头、潮州、揭阳等地,部分正在上课的学生由于对地震灾害的发生缺乏思想准备,惊慌失措,在慌忙逃离过程中相互挤压、踩踏,造成了698人受伤、重伤93人、死亡3人的惨痛事件。
震后救灾是否得力也是决定灾害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据统计,半小时内被抢救的灾民,救活率达99.3%,在24小时内,这一数字仍达81%以上。但假如到了第二天,救活率将骤降至33.7%。因此,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后72小时是挽救被困人员性命攸关的黄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