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加速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亓伟扬 刘燕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本报讯 (亓伟扬 记者 刘燕凤)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日前专门印发《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江西省金融次中心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将赣州市打造省金融次中心纳入江西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把赣州市打造成集产融结合、特色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江西省金融次中心。这是我市加速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取得的又一成果。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以建设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引领,纵深推进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打造江西南部重要增长板块。2017年12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近年来,我市把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使命,印发了《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出台了“六个区域性中心” 即省域金融次中心、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教育中心、医疗养老中心、科研创新中心的建设实施方案及三年推进计划,推动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处在“十三五”即将收官、“十四五”即将开启的新阶段,如何抢抓机遇,纵深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江西南部重要增长板块,成为我市新阶段面临的重大课题。
今年10月28日,我市召开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紧接着,我市高规格成立了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设立“6+2+1”专项推进小组,按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梳理了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并就重点领域进行战略布局规划;印发了《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11月及近期重点工作计划》等,专项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11月19日印发的《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赴省有关部门对接活动的通知》提出,由相关市领导带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赴省有关部门对接汇报;要围绕解决制约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突出短板问题,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在“6+2”,即六大区域性中心和区域性交通枢纽、壮大中心城区等重点领域出台干货性政策措施,支持我市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项目,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通知印发后,各有关市领导纷纷率队集中赴省有关部门开展对接活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