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赖晓慧 曹建林 林新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
本报讯 (赖晓慧 记者 曹建林 特约记者 林新)7月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9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4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市将有37.87万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19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企业平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增幅的原则确定。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兼顾公平与效率。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38元增加。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2.8%增加。倾斜调整体现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据了解,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9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要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确保在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