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进口企业可减税2.11亿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刘诗珍 胡榕 温居林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本报讯 (刘诗珍 实习生 胡榕 记者 温居林)3月27日,记者从赣州海关获悉,自4月1日起,赣州海关将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同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同步下调,进一步为进口企业和消费者“减负”。
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去年5月1日,我国已对增值税税率做出一次下调,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这也是继去年5月1日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我国再次释放的进口环节的降税利好。以2018年赣州市进口货值进行静态测算,此轮调整今年将为赣州进口企业减税约2.11亿元。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赣州海关提醒全市广大进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切实享受改革红利,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都将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