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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十年磨剑” 业内静待产品推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杨倩雯
 
  在保险公司眼中,个税递延型养老险试点方案的发布是一个巨大的机会,而大多数保险公司也早已在税延型养老险“十年磨剑”的过程中,进行了一些准备工作。因此,业内普遍预计,此次试点从政策落地到正式推出产品并不会相隔太久。
 
  “我们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政策,政策一发布,就把相关负责团队召集起来听取汇报,并叮嘱之后的准备工作,后续会在团险和个险一起发力。”一名大型保险集团寿险分管该业务的高管表示。
 
  太保寿险副总经理兼健康养老事业中心总经理郁华此前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在产品方面,目前已经分别准备了多种形态的试点产品条款,将根据最后方案来调整确定产品类型。内部销售系统也已准备就绪,而对于负责整个试点工作营运系统的中保信,我们这边的数据接口也已准备妥当。一旦政策落地,预计第一时间就可以正式发布产品。”
 
  根据此次《通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按稳健型产品为主、风险型产品为辅的原则选择,采取名录方式确定。试点期间的产品是指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原则,满足参保人对养老账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根据上述保险公司高管预测,之后的产品可能将类似于目前市场上的年金产品,并可能有多种不同的示范条款以供选择。
 
  另外,《通知》表示,试点期间,银保监会、证监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养老账户管理制度,制定银行、公募基金类产品指引等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产品开发。做好中登公司平台与商业银行、税务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准备工作。同时,由人社部、财政部牵头,联合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单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相应将中登公司平台作为信息平台,与中保信平台同步运行。
 
  根据上述保险公司高管分析,此次《通知》和之前方案一致,均表达了试点期间的产品是指由保险公司开发,但在试点结束后,未来可能将公募基金等产品也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体系中,到时,保险公司将面临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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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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