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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南宁晚报讯(记者 史小辉)3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人社局获悉,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广西实施管理办法》,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做出调整。根据工作安排,从3月26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在人员类别、贷款年限等方面惠及更多创业者。据介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每人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拓宽贷款人群类别。在原先的五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基础上,新增、整合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类人员,基本覆盖有创业需求人群主体。
 
    ——放宽条件限制,降低准入门槛。高校毕业生的年限由毕业2年内放宽到毕业5年内,让更多高校毕业生迸发创业激情;延长了贷款年限。贷款年限从最长不超过2年变为3年,3年内可享受阶段性差额贴息;增加贴息项目。取消了原先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等不贴息的限制,所有创业行业均可申请贷款,让更多创业者得实惠。
 
    ——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创业者在网上自行下载所需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提交到项目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工青妇、扶贫办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根据银行反馈结果,自行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实现简便办理。办理流程和表格可以登录“南宁市创业指导服务网”首页最下方“资料下载”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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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晚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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