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9月6日,赣州市民鄢先生:我是住在赣州市沙河镇商贸城东四街的居民,我们这条街有很多户居民共用一只电表,现在实行阶梯电价,共用电表使得电费单价较高,因此我们希望能申请安装新电表,实现一户一表。
据鄢先生介绍,沙河镇商贸城东四街的房子为开发商在2000年建的,每户居民家都有单独的房产证,但到目前为止,仍有很多户居民家的店面共用一只电表。如东四街20号与24号的4个店面共用一只电表;2号、8号、14号共用一只电表……鄢先生说,按照相关规定,居民持一本房产证可申请安装一只电表,即一户一表,但自他们入住以来,共用电表的居民一直到现在都没能实现一户一表。之前,共用电表对居民生活没多大影响,但自去年7月份实行阶梯电价之后,共用电表的居民很快就超过了居民用电量的第一档(即2160度的年用电量),电量的单价高于之前每度0.6元的价格,甚至有些居民用电量已超过第三档(即年用电量4200度以上),电价为每度0.9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他们的生活成本。为此,共用电表的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实行一户一表、分表到户,但至今没得到解决。
记者就此咨询了赣州市城郊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城东供电所。据该所一名邹姓工作人员称,据他们了解,鄢先生他们所居住的地方不太符合一户一表的安装要求。由于开发商当时在建房时未到供电部门申请安装变压器,供电部门现有的变压器只能满足当前居民的用电负荷。若实行一户一表,居民用电量将增加,而电表总表的容量有限,超过该容量后电表容易烧坏,最终影响到变压器的正常运行。该工作人员称,共用电表的居民若想实现一户一表,可由开发商或居委会牵头,征得居民同意后,到供电部门申请安装变压器,费用由居民分摊。(记者谢星星 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