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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多年得到众人相助 宁都一农妇立遗嘱自愿捐遗体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4月16日,郭林秀在办理遗体捐献申请的相关手续。

  “由于生病多年,无能力及时治疗,现身体虚弱,临终之前我立下遗嘱,待我死后愿把遗体无偿捐献给国家,让我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以延续……”4月16日,宁都县田头镇车头村新圩组农妇郭林秀,在该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了捐献遗体申请登记,她也成为宁都县申请捐献遗体第一人。

欲捐遗体回报社会

16日下午,记者随宁都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曾福生来到郭林秀的家。郭林秀居住的是土坯房,低矮阴暗的屋内除了一台12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外,没有一件值钱之物。

郭林秀今年41岁,娘家在宁都黄石镇,1996年与温春平成亲,但双方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1997年,郭林秀生下一女,女儿出生50多天就被温春平送给了瑞金一户农家。1998年,儿子出生不到两个月,郭林秀就患了风湿性心脏病,治疗六七年病情一点不见好转,温春平便撇下郭林秀,悄无声息地带着儿子一走了之。郭林秀无钱治病,就连吃饭、穿衣都得靠娘家兄妹和左邻右舍救济。如今郭林秀的病情越来越重,面黄肌瘦,体重不足30公斤。

郭林秀告诉记者,这10多年来,一直有众多好心人给予她帮助,现在自己身体有病,没有能力回报他们,便想通过自愿捐献遗体的方式,为社会做件有意义的事。

亲人尊重她的决定

郭林秀在遗嘱中写道:“我自愿把遗体无偿捐献给国家,请求兄弟姐妹做主,让我的遗愿得到实现……”为了实现愿望,郭林秀曾多次来到宁都县红十字会,咨询自愿捐献遗体相关申报程序,表示一定要捐献遗体。

郭林秀自愿捐献遗体,除本人自愿填写申请书外,根据相关规定,还需直系亲属签名同意。然而丈夫和儿子不知在何方,她无法找到他们来签字。郭林秀自愿捐献遗体的行为在村里传开后,村民们议论纷纷,多数村民不理解,甚至说她傻。但郭林秀的女儿表示支持和尊重母亲的选择,并已在申请表上签字。郭林秀的姐姐郭章女、弟弟郭福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理解郭林秀的做法,也尊重她的决定,毕竟捐献遗体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16日下午5时,郭林秀在江西省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至此,其申请登记相关手续已办妥。据曾福生介绍,目前,郭林秀是宁都县自愿申请捐献遗体第一人。

有生之年盼见儿子一面

郭林秀文化程度不高,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为人和善,通情达理。她自己身患重病,丈夫带着儿子离家一去不回,杳无音信,即便如此,郭林秀还是在遗嘱中写道:“我死后,希望你(们)姐弟俩一定要做好人,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其实你爸也不是个坏人,也许他的内心有太多的无奈,让他无法承受……”

采访即将结束时,郭林秀告诉记者,儿子7岁那年被丈夫带走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也不知道人在哪里。儿子今年已经15岁了,不知道是不是在上学。郭林秀说,自己的病情难料,说不准哪天就“走”了,作为母亲,她希望有生之年能见上儿子一面,这样死也瞑目了。

(记者余书福 实习生杨祺)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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