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谢谢你们,帮我们把工资拿回来了。要不是你们,这工资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呢。”3月26日下午,在信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里,胡凌平等14名农民工足额领到自己“久违”的工资后显得特别高兴,对在场的工作人员不停地道谢。
经营不善老板“跑路”
今年2月2日上午,胡凌平等14名农民工来到信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他们是乐乐服饰厂的员工,工厂老板张某跑了,且拖欠了他们近两个月的工资。
原来,从去年11月起,张某以货款未结为由拖延发放员工工资。今年1月28日,当他们做完最后一批货找张某发工资时,张某告诉他们,从第二天起开始放假过年,工资要等他去广州把这批货款结了后在1月31日一并发放。
1月31日,当胡凌平他们到工厂找张某发工资时却被告知,他还在广东结货款,不能按时赶回支付工资,让他们再等两天。2月2日,当他们再次来到工厂找张某要工资时,发现厂里的机器设备已不见踪影,张某不知去向,打他电话也没人接。他们这才察觉张某跑了,于是来到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玩失踪不成终被拘
了解这一情况后,监察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查,信丰县乐乐服饰厂的投资人张某系于都县罗坳镇人,去年1月底租赁该县马鞍山江某的私有房屋开办制衣厂,因经营不善,效益不好,员工工资一直拖延发放。监察大队电话联系了张某,他称自己正在广州筹钱,春节前一定回信丰发放员工工资。4天后,张某却没有回来发放工资。
2月6日,监察大队以特快专递形式向张某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在2月9日前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张某收到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未按时支付被拖欠员工的工资。
2月17日,监察大队又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张某下达了函告,要求其收到函告后立即到信丰县人社局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经查询,快递已于2月21日由张某亲自签收,但他根本不在广州,而是躲在老家,且一直不与监察大队联系。
3月4日,信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按照法定程序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县公安局再次补充侦查核对无误后,于3月25日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将张某抓捕拘留。
3月26日下午,在该局劳动监察大队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共同监督下,张某的姐姐特地从外地赶至信丰,帮他以现金的方式足额发放了胡凌平等14名员工工资,总计40182元。(李永斌 特约记者吴冬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