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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说房子我买的 另一个说我是主人 房子究竟谁的?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一个说,这套房是他10年前买的,并且住了10年,只不过没有过户;一个说,这套房的房产所有权是他的,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的。近日,信丰的赖向和老叶(均为化名)因为一套房子的归属问题各执一词。这套房子究竟是谁的?日前,记者来到信丰县城,了解事情的起因。

居住方:购房后未过户

这套引起争议的住宅位于原信丰糖厂内,赖向一家现在住在里面。

赖向告诉记者,这是原信丰县糖厂违规建的,2002年信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处理此房时,他以6万多元的价格买下,但因为各种原因,房产证上没有署他的名字,而是署了老叶的名字。他说:“大约10年前,该糖厂破产倒闭,其中有8套违规住房被一并处理。按当时的文件,这几套房子可以以私人名义购买,我们家和原厂长老叶的关系不错,就以他的名义买下了这套房子。买房后几年,我们也曾跟老叶提过过户的事情,但那时老叶还在县里挂职,他认为过户对他的影响不好,因此一直拖着没办,加上我们双方的关系不错,我也没再催。”

赖向说,本以为过户这事晚点办也没关系,不想2012年11月,老叶的一个电话打破了一家人的平静。“老叶托人来我家要房产证,说要拿房产证去贷款,我不同意。随后老叶的妻子又打来电话说要把房产证拿去挂失,并在电话里说这房子一直就是他们的。”赖向称,“这时,我们才意识到,虽然当时出钱买了房,并且住了10年,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的,也就意味着这房子还不是真正属于自己。这段时间我多次找老叶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他一直说自己很忙。”

登记方:房子是我的

在现场,赖向拿出了房产证及一些票据。记者看到,房产证上的名字确实是老叶的,一些票据上写的也是老叶的名字。赖向解释说:“当时是以老叶的名义去买的房子,所以名字都写了老叶。房子虽然未过户,但是水电已经过户了,这些年交水电费用的都是我们。”

当着记者的面,赖向拨打了老叶的电话,老叶在电话中说:“你先把你的条件开出来,我们再按正规程序走。”

之后记者也拨打了老叶的电话。记者说明来意后,老叶说:“房子肯定是我的,我现在很忙,不方便说。”同时他还表示,这房子只有原住户才能购买。

采访中,记者询问了住在赖向家附近的居民,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原信丰糖厂的职工。几个邻居告诉记者,赖向一家在这里住了多年,但关于房产的归属问题只有双方当事人清楚。随后,记者来到当年协助处理这些违规住房的信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名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间太久,当时负责处理这些事的人大部分已经退休,现在知情的人不多。

律师:可以走法律途径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华明。赖华明表示:“这一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不管谁说的情况是真实的,都必须向法院提供切实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出钱的一方。一些票据可以作为间接证据,若有当时卖房者提供的凭证则更好。”

赖华明说,法律上并不禁止挂名买房这一行为,如果是以他人的名义购房,一定要保存好支付凭据,并与对方签订好有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也要尽快。当然,市民还是尽量不要通过挂名的方式购房为好,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规避风险。

○见习记者程舒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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