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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自采松脂行为构成盗窃 检方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会昌一男子欧阳某某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雇请采脂工人非法采集松脂34381公斤,涉案金额达276000元。2月16日,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欧阳某某批准逮捕。

2006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与会昌县珠兰乡上照村白竹坑、昌莆塘、上村、瑶下、学堂下、半照村民小组的20余户村民签订采割松脂合同,期限自2006年至2016年,双方约定,每年每棵采脂松树的山价款为1元至3元不等。签订合同后,欧阳某某雇请采脂工人在珠兰乡上照村的水牛坑、下凹子、大江面、谢鼻塘山场采割松脂。经会昌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松脂达34381公斤,评估价值276000元。

会昌检方认为,欧阳某某非法采集松脂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遂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刘宗武)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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