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近日,来自湖南的郭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4月份在赣州承包了一个工程,并向业主赣州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交了20万元的保证金,但由于业主公司方面的原因,工程至今还没有开工建设。郭先生说,现在他不想承包这项工程了,可这20万块钱的保证金却退不回来。
“我们跑来跑去都跑了无数趟,打电话他就不接,发信息他也不回。”郭先生说,因为发包工程的这家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于是他想退出工程,并要回自己当初交的20万元保证金。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过程却是如此漫长而艰辛。“给了他20万元,作为我们一个打工的人来说的话,数目是比较大的了,没想到这样被他骗了。”
当记者来到赣州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的时候,公司里面空无一人。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赣州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女婿钟先生。钟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公司确实是没有钱退还保证金,而工程之所以迟迟没有开工,是因为土地还没有完全平整。“地还没有推开来,推开了就可以给他做。现在没有钱,情况就是这样子。”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龚云辉表示,如果郭先生是以个人名义与赣州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那么这份合同不存在法律效力,郭先生可以无条件拿回保证金;如果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违约公司无法偿还保证金,郭先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