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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他人车库前 阴差阳错窗被砸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7日

11月22日,赣州市民徐先生:我是住在赣州市金东路景荣嘉苑1A栋的业主。11月21日晚,我将小货车停在小区花园内。第二天我发现车子竟然被人砸碎了一块玻璃。现在找不到肇事者,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处理此事。

业主:

副驾驶座的玻璃被砸

11月23日,徐先生告诉记者,21日晚,他将自己两人座的小货车停在小区2A栋的21号和22号车库门口之间,货车与车库留有一段能通过一辆车的距离。第二天一早他发现,副驾驶座的玻璃竟然被人砸碎,车内还发现了一块小石头。记者在现场看到,地上还残留着一些没清理完的玻璃碎片,徐先生已经更换了一块新车窗玻璃。

徐先生说,因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被租出去了,所以业主一般都将自己的车停在小区的花园边,或者是车库门口的空地上。大家都这样做,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发现自己的小车玻璃被砸后,徐先生找到了小区的保安,对方告诉他,21日晚曾有业主去值班室询问徐先生的电话号码,保安就把徐先生的号码给了对方。

起因:

找错车主变成“要砸就砸”

徐先生称自己当晚并没有接到任何业主的电话。随后,徐先生发现,保安处登记的手机号码将他的后四位数字5365误登记为5356。徐先生拨通了这个被误打的号码。对方称自己是赣县的,21日晚确实有景荣嘉苑的业主用一个固定电话拨打他的手机。该业主在电话里表示,车子堵在了他的车库门口妨碍了他通行,如不开走就砸车,赣县男子表示自己没车,要砸就砸。

随后,徐先生得知拨打赣县男子的固定电话竟然是小区值班室的电话。他觉得,既然车子是在小区内被业主砸的,那物业公司应该要管一管,不能再出现类似情况了。

物业:

正在调查这件事

当日,赣州家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钟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他称公司以前在车库旁的墙壁上喷了“车库门前禁停车”的字样,但还是有业主会将车辆停在车库门前。随后,一朱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做出这种过激行为是不应该的。她问过保安这件事情的经过,只知道是小区一业主问了号码,但当晚下雨,保安只听到响声并没有去查看是谁砸的。目前,物业正在积极调查徐先生车辆被砸的事情。至于是保安登记错了徐先生的号码还是他自己报错了号码就不得而知。他们建议徐先生去报案,有需要的话,他们会协助配合。目前,徐先生已经报了案。

对此,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宝发认为,如果确定是人为损害,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徐先生可以要求侵害人按被砸坏玻璃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徐先生明知车库门前停车有可能影响他人车辆进出,仍停放在他人车库门前,徐先生也有一定的过错,按照法律规定,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结合物管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认定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记者刘燕 朱丽华)

徐先生表示,目前能找到的“凶手”只有车内这块小石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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