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1日
现年56岁的南昌人胡某,2011年12月10日在赣县南塘镇从多名果农手中骗到5万多公斤脐橙后,便无踪影,直至今年7月被赣县警方抓获。今年10月26日,胡某犯合同诈骗罪被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10日,被告人胡某与赣县南塘镇黄屋村经营果园的吴某口头约定,以每斤1.05元和0.8元的价格,分别收购吴某及其邻居果园内的脐橙。胡某答应同年12月底将所有脐橙款支付给吴某等果农。2011年12月13日至17日,胡某先后3次安排司机驾驶箱式货车来到南塘,从吴某、黄某等人的脐橙园中收到脐橙共计5万多公斤,并全部运送至信丰县某脐橙加工厂加工储存,并委托他人销售处理。在骗到吴某等人的脐橙后,胡某开始玩失踪,致使吴某等果农无法与之联系。后经价格鉴定,胡某骗得的脐橙价值共计9.39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赣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刘君琦 曾素华 记者余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