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6日
“我要了16年都没要到一分钱,没想到民警一天就给我解决了问题。真是太感谢了!”10月15日上午,于都县沙心乡红光村村民邱某在领到女儿的抚养费后,握住瑞金市公安局冈面派出所民警的手说。
据民警介绍,16年前,邱某与瑞金市冈面乡黄某相识恋爱,继而同居,但在邱某怀孕后黄某突然离去,与另一女子结婚。邱某无奈,于1996年4月产下一女婴。16年来,邱某含辛茹苦把女儿带大,并一直向黄某讨要小孩的抚养费,但黄某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久前,邱某的女儿生了一场重病花光了她的全部积蓄,还让其欠下几万元债,她万般无奈只好又来到瑞金找黄某讨要抚养费,但黄某就是不给。
10月14日,邱某来到冈面派出所求助,要求民警帮她讨要抚养费。民警接到求助后非常重视,立即找到黄某,向他宣传有关法律,讲明抚养小孩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做父亲的都应当尽到责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民警耐心劝说,双方达成了相关和解协议,黄某答应一次性给付小孩抚养费5万元,并于次日上午将钱送到派出所。(钟勇 邹涛 特约记者钟元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