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盗窃商行保险柜 一男子获刑10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6日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今年6月,男子张某在给赣县县城一家商行送货时,发现商行二楼卧室内有一台保险柜,张某起了贪念,趁无人之机盗走了保险柜,结果落入法网。10月12日,赣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19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张某送货到赣县县城一商行时,趁商行二楼无人之机,用一楼装酒的纸箱,将放置在二楼卫生间旁边卧室内的保险柜封装好,并用助力车偷运到赣县茅店圩镇,然后借来了铁锤和钢锯,将盗来的保险柜砸开,从保险柜里取得人民币14.7万余元,另有147美元(折合人民币929.9元)。之后,张某将砸坏的保险柜及柜里其他物品和纸箱一起扔进河里。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某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赃款已全部追缴并已还给被害人,且取得被害人谅解,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曾素华 记者余书福)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