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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是局长,可低价购买经适房”赣县一男子冒充警察诈人钱财获刑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6日

赣县男子赖某为骗取他人钱财,冒充派出所民警,并假称其叔叔是赣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找其叔叔就能买到低价经济适用房,由此骗取他人钱财2万元。近日,赣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中旬,被告人赖某在赣县梅林镇一家美容美发店结识了被害人夏某。赖某自称叫赖金华,是赣县公安局梅林派出所一名民警,其叔叔是赣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名叫赖金钱。在逐步骗取夏某的信任后,当年12月初,赖某又称其叔叔分管赣县梅林镇城北经济适用房,找他就能低价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但应预付购房款。2010年12月13日,赖某骗得夏某2万元,后将该款挥霍一空。夏某交了2万元预付购房款后,迟迟等不到赖某兑现“承诺”,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赖某终落法网。

案发后,赖某的近亲属退赔给夏某2万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赖某能自愿认罪,且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晓飞 刘东方 记者余书福)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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