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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高温津贴发放监督 单位拒发劳动者可投诉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7月30日,赣州晚报曾报道记者调查赣州中心城区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发现不少露天作业者未获高温津贴。近日,我省下发通知,决定上调高温津贴标准,对未支付高温津贴的行为,将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对此,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将加强高温津贴发放监督。对于拒发高温津贴的企业,劳动者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

高温津贴

是权利不是福利

8月15日,记者再次走访赣州中心城区部分室外作业工作人员了解到,除一些大型企业外,不少企业都未能按规定给户外作业员工发放高温津贴。“这几天气温都超过36℃,包工头也没有说会发高温津贴给大家。”在一建筑工地上班的小郭说,他从报纸、电视上了解到像他们这样的户外劳动者应该有高温津贴,但老板不发,他也不好去要。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不少劳动者甚至用人单位习惯性认为,高温津贴只是一种单位福利,而福利的好坏由单位经济效益、领导价值取向等因素决定。而且,大部分情况是除非单位主动发放,职工一般不敢找单位要高温津贴,或者对津贴数额提出异议。

对此,江西洪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善明认为,炎炎烈日下,户外劳动者的“高温津贴”不仅仅是几百元钱那么简单,更是社会对劳动者的尊重。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在一定高温条件下,给予劳动者的应得报酬,是保障性的,而不是企业可给可不给的“福利性待遇”。而且,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等物品替代和充抵高温津贴。

拒发津贴

劳动者可投诉

在此次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中,我省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对于新的通知要求,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他们将会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不过,监察人员称,他们在检查中发现,虽然部分劳动者知道政策,可由于不想轻易得罪雇主失去工作,以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选择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依循正确的途径积极争取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给检查带来一定困难。

另外,因为监察人员人数有限,赣州的企业数量多,因此完全靠检查是不现实的。这就得依靠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如遇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拨打赣州市劳动监察部门的维权电话:0797-8391469,也可查询赣州市各级人社部门维权电话并拨打,同时还可以直接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接到投诉,监察部门经核实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规情况,将督促其整改,为劳动者补发高温津贴。(记者杨小林 实习生赖春梅)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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