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吸毒借钱无力偿还,女子持刀抢劫当场被抓。近日,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瑞金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胡某(女)因染上毒瘾借钱,被催讨又无力偿还,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2012年4月2日晚,胡某从家中携带一把水果刀,来到瑞金市象湖镇某宾馆附近,发现了独自挎包行走的被害人谢某,便尾随其后,伺机作案。当行至瑞金市审计局对面小巷内时,胡某四顾无人,上前拉扯谢某挎包,见对方不放,掏出刀具,朝其乱刺。谢某右手被刺,便放开挎包,但仍拉住胡某,并大声呼喊。胡某拼命挣扎,摔倒在地,被附近居民扭送至公安部门。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谢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乙级。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赖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