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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城区高温补贴发放情况 不少露天作业者未获高温补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0日

7月17日,江西省安监局、卫生厅、人保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执行国家7月上旬新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连日来,赣州市户外工作者们顶着烈日,忍受高温热浪仍坚守岗位,他们是否拿到了高温补贴呢?日前,记者走访了在赣州中心城区的部分室外作业工作人员,了解他们是否收到过高温补贴。

规定:

超过40℃应停止露天作业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凡天气预报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都应算作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办法第八条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据了解,目前江西高温补贴标准,是按照2006年出台的《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来执行的。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时间定为七月、八月、九月。企业防暑降温费用可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行政事业单位由“职工福利费”或“福利基金”中开支。

调查:

不少露天作业者难获高温补贴

7月26日中午,记者来到赣州中心城区的一施工现场,当时路面温度已经高达36℃。来自吉安的建筑工人老郭正在午休,由于天气炎热,他头上布满了汗珠。“早上工作从7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2时到6时,中午休息两个小时。”老郭说,前几天天气比较热,午休时间可以延长半小时,但是没听包工头说会发高温补贴给大家。记者在施工现场了解到,整个施工项目承包给了若干个包工头。不同的施工人员是由不同的包工头招来的,报酬也不同,给多给少全凭包工头个人意愿。“以前如果连续几天高温,包工头会发一些水、瓜果,相当于高温补贴了。”老郭说。

小廖在赣州城区一家饮用水经销店做送水工,工作时间从早上8时30分到晚上7时,有顾客叫送水就不休息,工作时要身穿统一的工作服,工资以2元/桶进行月结。“夏天饮用水消耗量大、消耗速度快,客户订的水多,我的工资也高些。”小廖说,“虽然夏天送水辛苦很多,但赚得也多,现在年轻还吃得消。”说起高温补贴,小廖说看到有这方面的报道,但是没收到过。“我在不同的经销店送过水,都没领到过高温补贴。”小廖说。

维权:

劳动者维权陷尴尬境地

采访中,多数劳动者表示知道有高温补贴这回事,但从来没有领过。他们希望老板能自觉发放高温补贴,却不会轻易去维权而得罪老板。

26日,记者就此来到赣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采访,一名工作人员解释,此项政策为福利措施,由各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各自根据情况进行发放,并没有做出强制要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对于没有发放或者发放防暑降温费较少的单位,该作何处罚没有明确规定,因此他们很难进行监管。该工作人员补充道,各单位应该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高温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记者杨小林 实习生赖春梅)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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