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08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新华08网重庆6月28日电 (记者王松涛)记者从重庆市金融办获悉,新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最高融资比例达230%以上,主要包括以下5类方式:从一家或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通过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包括银行机构、资产管理恭送、信托投资公司和专门从事金融资产交易的机构等),开展回购方式的资产转让业务;向主要股东定向借款;小额贷款公司的同业资金借款(借出资金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平台(筹)对小贷公司提供的市场化的商业融资;同时鼓励探索其他融资方式。
其中,以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和回购方式开办资产转让业务的融资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00%,主要股东定向借款的融资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00%,同业资金借款的融资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3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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