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市民龙先生来电:我是章贡区水南镇金龙村村民,儿子1998年因读书将户口迁往广东,后在广东成家,儿媳为非农户口。现在儿子一家想把户口迁回赣州农村老家。目前,水南镇和金龙村村委会同意接收儿子一家三口为农业户口,但在章贡公安分局水南派出所办理时,却被告知,只有我儿子的户口能落户到村里,我的儿媳和孙子则不能到村里落户,这是为何?
6月12日,章贡公安分局水南派出所一曾姓民警告诉记者,水南镇属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根据我市相关规定,除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回原籍,其他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办理工作已全部冻结。且我市对于返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的“非转农”也做了严格规定,申请“非转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满足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和确实在家务农的条件,并经过市公安局批准后才能办理。 (记者杨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