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前不久,家住信丰县大桥镇中段村的曹某和同父异母的弟弟曹某某因为宅基地的分割问题,发生了争执并打了起来。曹某欲用木凳打弟弟,弟弟则想抢过木凳,在争抢过程中,曹某不慎撞到了摩托车的把手上,导致他的右眼和背部受伤,为此,两兄弟反目为仇。近日,信丰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获悉后,及时介入,通过耐心细致地劝说,曹某两兄弟终于和好如初。
2月4日晚8时许,家住信丰县大桥镇的曹某应弟弟曹某某的邀请,到他家吃晚饭。饭后,曹某某一家人其乐融融,围在火炉边聊天。当曹某某说到自己想盖新房,希望大哥曹某能同意他在老房子的宅基地上盖新房时,不料,曹某某的话惹恼了哥哥,曹某说当初只答应卖老房子,并没有答应连地基一起卖,说着还拿起一张木凳要打弟弟。见此情形,曹某某赶紧上前去抢曹某手中的木凳,但在争抢凳子的过程中,曹某不小心撞到了停放在身后的摩托车把手,导致右眼和背部受伤。事后,曹某到医院接受治疗,共花去1800余元医药费。曹某认为,是弟弟抢木凳导致他受伤的,医药费应由弟弟承担;而曹某某则认为,是哥哥自己撞伤的,不愿承担责任。为此,兄弟之间闹起了矛盾。
得知曹某兄弟之间的事情后,信丰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调解。调解中,由于涉及到老房子宅基地的问题,兄弟俩谁也不肯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不过,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2月21日,曹某兄弟俩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人握手言和。(黎罗 特约记者米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