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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集体分红一直没领到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沙河镇五龙村村支书:正在协调解决

  只因离了婚,户口村民身份都没变,原来一直享受的按人头发放的集体分红和补贴等款项却被剥夺了,作为失地农民,没有了生活来源,生活困难。这是发生在章贡区沙河镇五龙村村民肖女士身上的事情。

  近日,肖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于1995年与章贡区沙河镇五龙村对面岭组的曾先生结婚,婚后她和当时六岁的女儿一同成了该村村民,十多年来一直在该村居住生活。该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作为失地农民,该村组所属村民每年都能领到一定数额的分红及补贴,此等款项按人头数发放,以维持村民的基本生活,她和她女儿一直享有了作为该村组村民的这些权益。肖女士说,2011年,她与曾先生离婚后,曾先生一直以未分户和自己是户主为由,未把村组的分红补贴等款项交给她们母女,导致她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更让她伤心的是,她们为此多次要求五龙村对面岭组委会应将她们母女的村组集体分红补贴另行分户给她们或直接打到她们的账户上,但是村组一些干部拒绝办理,使她们一直无法领到分红和补偿款。为此,她向上级单位反映过,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因未联系到曾先生本人,记者电话联系了曾先生的儿子,他表示会告知其父亲并于次日给予答复,但几天过去了,记者未接到对方的回复。2月19日下午,五龙村对面岭组组长曾德楷在电话中表示,这是曾先生的“家事”。

  就此,沙河镇五龙村村委会原主任曾庆波表示,2011年,他曾在对面岭组中秋节发放生活费名单上注明,要求将曾先生与肖女士母女分开列表,分开支付,但是该组未按要求执行,他已经与该村村支书曾德文商量好,要求该组组长等干部协调好此事,并采取了相关措施。村支书曾德文也向记者表示,他们正在协调此事,但因该村已经将店铺等相关集体资产划分到各组,肖女士所在组对面岭组又分成三组,各组自己收取租金,所以协调起来会有难度。 (记者钟瑜)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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